Board logo

标题: 163DZ.COM维修论坛 会员守则 [打印本页]

作者: 别致    时间: 2008-1-2 21:04     标题: 163DZ.COM维修论坛 会员守则

一、总则
★ 163DZ.COM家电维修论坛是隶属于163DZ.COM的一个以交流家电维修使用经验与技术为主的网络社区。
★ 163DZ.COM家电维修论坛不涉及政治话题,敬请各位网友谅解。
★ 163DZ.COM家电维修论坛会员参与本论坛讨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 会员单独承担发表内容的责任。  
  
二、163DZ.COM家电维修论坛禁止如下内容: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违反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  
★ 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ZF、中国***及其领导人的言论;  
★ 宣扬***等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列为邪教的言论;  
★ 宣扬暴力、迷信、色情淫秽、低级趣味、恐怖血腥的言论;  
★ 教唆犯罪的言论、技术资料;  
★ 侮辱、中伤、恐吓他人的言论;  
★ 泄露国家机密的言论;  
★ 政治、军事方面的言论;  
★ 任何评论现有社会制度的言论;  
★ 未经同意张贴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及QQ/MSN群信息;
★ 其他法律禁止的内容。  
任何会员一经发现在163DZ.COM家电维修论坛发表上述言论的,除删除帖子、取消会员资格外,我们将积极配合和协助有关执法机关的调查。上述规则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三、以下行为属于违例:
★ 发表内容与该讨论区主题不符,讨论区主题请参阅相关讨论区简介;
★ 同一内容同时提交两个或以上讨论区(重复发贴);
★ 在技术类讨论区讨论盗版软件、注册码、软件破解;  
★ 纯属灌水(比如up、ding、顶之类的内容、回复毫无实际意义、纯粹以表情或者符号回复、多次重复回复、以攒积分为目的~~~);
★ 重复注册;
★ 以悄悄话或其它形式张贴与本站无关的内容;
★ 发帖信息包括其他论坛的邀请、注册、登陆等问题;
★ 其他违反特定讨论区规则的行为;
★ 会员签名中不能包含“总则”中禁止的内容;会员签名中不能包含涉嫌恶意广告内容的连接。
凡属违例行为,管理员或版主有权编辑、转移、锁定甚至删除帖子,并视情节轻重扣除个人积分,以示警告。屡屡违规或情节特别严重者,管理员将注销其注册名甚至阻止其登录IP.

四、关于奖励
★ 发布资料贴时,应尽量将该资料介绍清楚,对于高质量的资料贴,管理团队将给予重奖;
★ 回答其他会员的问题时尽量详细,如有可能的话,请尽量带有具体的操作过程和分析。对于好的解答,管理团队将给予重奖;
★ 发表技术知识/心得体会/资料图纸的请注明转载或原创,对于好的原创文章,管理团队将给予重奖。
  
五、关于注册
★ 163DZ.COM家电维修论坛的注册是免费的,注册过程非常简便。
★ 请勿使用以下注册名:
1、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称谓、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
2、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
3、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
4、不文明、不健康之名字;
5、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
6、图形符号名字;
★ 为了协调论坛气氛,签名上只允许使用论坛缺省的字体(包括颜色和大小),签名内容不得超过四行,字数不得超过100字;禁止在签名上带有广告性质的内容。
★ 请提供有效的Email地址。如果您不想公开您的Email地址,可于注册后在个人属性中选择不公开。
  
六、本规则解释权属于163DZ.COM家电维修论坛,未尽事宜将逐渐补充。
七、本规则为论坛规则,论坛下属讨论区的规则如有和本规则相冲突的,以本规则为准。

八、会员问题反馈
    163DZ.COM维修论坛管理团队所有成员以热心为广大会员服务为宗旨,但所有管理成员都同您一样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只能在业余时间为论坛服务。所以,管理成员可能不会随时在线,可能无法非常及时的处理您反映的问题。对此,我们需要您的理解和帮助。如果您对管理团队的工作有意见或建议,非常欢迎您在『 论坛事务专区 』提出,我们将尽快给您答复。
作者: 550289874    时间: 2008-1-5 11:32

版主们好:我昨晚看了版主与会员的争议,现在163论坛人气可旺啦,门槛也高了,游戏规则也多起来,像我们新来的会员在网上只想求助大家的帮忙,手上也没什么资料可上传,搞维修工作量也大没时间上网光过,有时上网看到好资料就保存在自己的电脑备用,下了就只能说声感谢话,现在知道了以后会不说了,像图纸块论坛可以用警言免得大家下载了说谢谢的话,查看起来也方便。我可很小在论坛说话,都是女朋友在看回帖,请谅解,谢谢了。愿163越办越好,方便搞维修的朋友们服务网站。
作者: 妖精    时间: 2008-1-5 11:56

三、会员签名档
        (1)会员签名中不能包含“会员总则”中禁止的内容;
        (2)会员签名中不能包含涉嫌恶意广告内容的连接。
我带头做了,把我的个人签名中的卖配件广告去掉了,那其它会员呢?
还有,如果会员的个人签名中有什么连接的。而又不修改去掉,那我们还要做什么呢?
作者: 永昌电器    时间: 2008-1-5 14:10

我的连接也取消了.别老大你看我现在的会员签名合格吗?我建议首先还是从我们管理团队给会员作出一个标准.
作者: 冬日    时间: 2008-1-5 15:02

我的个性签名应该也不会有啥问题吧。

支持老大,是游戏就要有规则,否则游戏没法玩儿。
作者: 家维佳    时间: 2008-1-5 15:08

先顶一下
作者: 烂泥    时间: 2008-1-6 04:53

看看我们的回帖质量。


所有回帖只会说“谢谢”的
[attach]40597[/attach]
[attach]40597[/attach]
[attach]40598[/attach]
[attach]40599[/attach]
[attach]40599[/attach]

为赚积分的
[attach]40600[/attach]


其他只发表情符号的,顶帖类的各种各样的灌水帖就不发上来了

[ 本帖最后由 guanhaihui 于 2008-1-6 05:04 编辑 ]
作者: 550289874    时间: 2008-1-6 19:17

对不起版主。我下了图纸只能说谢谢还说什么呢,以后就不会啦,不懂游戏规则呀。男友还说我呢。有用没用都保存呢。
作者: 剑笑    时间: 2008-1-8 21:22

支持言论自由!
作者: ning3322    时间: 2008-1-19 01:18

游戏规则必须人人遵守,否则,可以不进来.
作者: shiqiang269    时间: 2008-1-23 10:53

支持顶了
作者: dianzishu    时间: 2008-1-26 22:59

游戏规则必须人人遵守
作者: qw263    时间: 2008-2-19 21:47

说得很好,没有规距不成方园。
作者: sally0505    时间: 2008-3-2 18:50


作者: 刘钰吉    时间: 2008-3-6 20:55

以前上的是<<家电维修>>,查不到知料,百度搜到163DZ.COM维修论坛.才发现一早就主了册,论坛还办的可以?
作者: 刘钰吉    时间: 2008-3-6 20:58

以后天天还得上上
作者: lyt20081385    时间: 2008-3-7 12:59

下载图纸和数据要扣分吗?
作者: linta    时间: 2008-3-22 17:21

原帖由 lyt20081385 于 2008-3-7 12:59 发表
下载图纸和数据要扣分吗?

作者: WGL442531    时间: 2008-3-24 20:59

游戏就要有规则
作者: hsqsos    时间: 2008-4-1 19:14

支持老大的规则!必须人人遵守!
作者: cjppp94    时间: 2008-4-14 08:24

集体遵守才是对的,我们大家的论坛。需有一个净化的环境。扫清垃圾。自觉遵守。
作者: zhangreng    时间: 2008-4-14 08:44

游戏规则必须人人遵守,否则,可以不进来.
作者: 秦玉仁    时间: 2008-4-17 22:09

急需的资料下载完成后,由衷的说声谢谢。但不知除此还要说什么。

有规矩,就要执行。
作者: 三和家电    时间: 2008-5-3 11:45

谢谢啊!
作者: cherry168310    时间: 2008-5-12 22:07

就是吗,俗话说无规矩就不成方圆,游戏规则是一定要遵守的 呵呵
作者: 广东水米田    时间: 2008-5-23 21:45

支持老大
作者: jyj    时间: 2008-7-2 22:49     标题: 没有规矩则不成方圆

没有规矩则不成方圆
作者: 志明家电    时间: 2008-11-20 19:02

有规则,就要尊守啊?支持老大!
作者: 晴天1967    时间: 2009-3-2 16:09

加入WTO都有游戏规则。何况我们行业更要有行规呢。
作者: 王于    时间: 2009-3-20 12:06

既然选择做游戏,那就必须遵守游戏规则;俗话说得好:家有家法,行有行规;那我们会员就理应有我们的会规吧!
作者: 张树生    时间: 2009-6-23 21:15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作者: 力展游    时间: 2009-9-21 13:55

今后一定注意
作者: 振富    时间: 2010-2-13 07:50

鼎立楼主支持!
作者: 陈清银    时间: 2010-5-30 16:38

规则我是会遵守的,请放心.
作者: 振富    时间: 2010-7-1 21:53

支持,支持
作者: 陈中一    时间: 2010-12-4 22:08

学习了,知道了。。。。。。。。。
作者: 盛发电子    时间: 2010-12-14 15:50

管理你好为什么我不能发帖子了。请告知。
作者: 孙德林    时间: 2011-1-18 18:30

学习学习谢谢
作者: 杨伟国    时间: 2011-4-15 11:34

说的太好了。




欢迎光临 『家电维修论坛 163DZ.COM』 (http://wc.163dz.com/bbs/) Powered by Discuz! 7.0.0